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1]4号通知,我院现开始组织2011年度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03]19号)、《山西省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04]3号)。
2、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经理,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申报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高校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3、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后择优上报。
4、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3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5、项目申请书可从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下载。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